近日,西安市出台了新的《西安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九派新闻注意到,该《条例》公布后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其中的激励措施加强了对献血者的关怀,非常值得点赞,也有人称献血者可能会面临血站以血液库存紧张为由,拒绝为其调血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1月9日,九派新闻记者以市民身份询问西安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表示无需担心这种情况发生,“如果献血者本人都用不了的话,那政府都会着急的,要相信政府。”
【1】西安:献血累计超1000ml,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条例》提出,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献血健康检查要求的公民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
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教职工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鼓励稀有血型的健康公民献血;鼓励符合条件的健康公民捐献造血干细胞。
西安市献血条例。图/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献血活动,动员健康适龄公民自愿参与献血。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动员健康适龄学生自愿参与献血。高等学校可以将学生自愿献血或者参加献血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献血者可享受的用血优惠政策。即在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此外,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量累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身合计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前两款所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其合计按照献血量等量用血。
献血新规引热议。图/平台截图
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本市临床用血后,凭《无偿献血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与献血者有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明,在具备条件的用血医疗机构直接核销用血费用;无法直接核销或者在本市以外用血的,凭以上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单据等,到颁发《无偿献血证》的采供血机构核销用血费用。
《条例》还规定,在本市献血可以享受下列优待:(一)献血累计二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在指定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二)献血累计三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第一项规定的优待外,免费游览市属A级景区;(三)献血累计四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优待外,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常规公共汽车线路、免费享受指定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健康体检。
在本市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人员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优待。
【2】沈阳:献血超四十次,可免费游景区、乘公交,免交公立医院门诊费
九派新闻注意到,沈阳也公布了新的《沈阳市献血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推出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提出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血站应当为献血者颁发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可以向献血者发放纪念品。有关单位应当为献血者参加献血提供便利,可以给予适当补贴或者补休。
为鼓励优待献血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上述《条例》还规定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无偿使用血液,五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的献血者,终生无偿使用血液;单采血小板的献血者,终生无偿使用血液;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终生无偿使用血液。
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五年内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如超出其献血用血,只收取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献血。图/VCG
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终生无偿使用合计不超过八百毫升的血液。
沈阳市对献血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给予以下优待:(一)献血达二十次以上的献血者,免费游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园、景区;(二)献血达三十次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前项优待外,免交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挂号费;(三)献血达四十次以上的献血者,除享受前两项优待外,免费乘坐市内线路的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工具。
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的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除享受前三项优待外,给予指定项目免费体检。
九派新闻记者 陶梓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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